约翰把房客领进房间之后,心情非常平静地退了出去。杜宾少校从帆布袋里挑出最漂亮最合适的便衣穿上,觉得自己真是荒唐,不由得脸一红,嘴一咧;然后照照梳妆台上昏暗的小镜子,看见里面自己晒黑的脸和灰白的头发,哈哈笑了起来。
“老约翰还没有忘记我,真令人高兴,”他想,“希望她也还认识我。”他走出客栈,直奔布隆普顿而去。
这忠贞不贰的人朝阿米丽亚家走去,一路上回想起自己跟她最后一次会面的每一个细节。拱门和阿喀琉斯的像是在他最后一次到皮卡迪利大街之后建造的;他模糊地看到,感觉到处处都有变化。他从布隆普顿走进那条小巷,那条直通她所居住的街道的小巷,不禁哆嗦起来。她是不是要结婚了?要是他碰上她和孩子在一块儿,老天爷,他该怎么办?他看见一个女人带着一个五岁的孩子朝他走来——那是她吗?他一想到有可能是的,便发起抖来。他终于来到她家所在的那一排房子,然后来到她家大门前,扶着门停下来,几乎听得见自己的心怦怦跳动的声音。“愿全能的上帝保佑她。怎么回事?”他暗自寻思,“呸!说不定她已经搬走了。”他说着进了门。
她以前住的客厅的窗户开着,房间里没人,但少校觉得自己认识那架钢琴;跟以前一样,墙上挂着画像,他见了又忐忑不安起来。克拉普先生的铜招牌还挂在门上,杜宾叩了叩门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