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艺术本身就是民间艺术家采取的一种面向他者的艺术传播活动。艺术只有进入传播的领域,才能展现其价值和意义,并在传播主体之间的交互作用中呈现出艺术的本质。民间艺术也同样,这些艺术本身所具有的地域性、独特性、民族性、活态性,体现出不同的艺术接受态度与心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民间艺术和传播是相互矛盾的,一旦这些艺术跨越地域民族习惯,进入传播过程,就会被改造。
众所周知,传播是人类艺术与生俱有的内在取向,“非遗”艺术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结晶,它的存在和发展无疑离不开人类传播活动的参与,也只有在传播的过程中,才能实现共享与传承。最草根、最本土、最能代表民族精神的“非遗”艺术在遭遇现代传播语境后,其传播方式由最初“口传心授”的单线传播发展至多层级传播;传播媒介也由原来的文字、谱式拓展为现代传媒技术及录音,VR技术等;为迎合受众,传播信息也逐渐由以民族信仰、风土人情、地域特点为主的类型更多地走向了摩登都市;传播环境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加快了离开乡间田野的步伐,从“现实世界”走向了“虚拟世界”。受后现代思潮的影响,艺术接受者随着瞬息万变的科技发展而躁动不安,人们越来越不爱思考,流行周期越来越短,思想碎片化。娱乐味十足的通俗艺术成为老百姓耳边、眼前不可或缺的“精神依靠”,尤其是一些所谓的新艺术带着新潮、荒诞的噱头不断刺激、混淆着人们的视听,长此以往,人们的心灵得不到陶冶和愉悦,容易形成畸形的审美观。因此,“非遗”艺术作为原真淳朴、自然亲切的艺术形式,肩负着抚慰精神、心灵回归的任务。如何在获得新发展契机的同时避免走上极端?如何在媒介资本下保持艺术性与商业价值平衡发展?这些问题引起了更多的关注。基于文水鈲子自身的特殊性,传播主体、符号信息、传播媒介、传播环境是其传播活动得以进行的四个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