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走了,再也没有见过她。
这也许就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故事二《人作孽,不可活》:
某骄阳肆虐的中午,刚下班的我正在街上步行回家。走着走着,我发现前面围着一群人。没有猜错的话,肯定又是发生交通事故了!
我快步走了过去,一看,果然如此。只见一位老大爷躺在马路上,地上一摊血迹,不过人还是未昏迷的。围观的人没有一个敢去搀扶他或者拨打急救电话,皆拿出手机纷纷拍照。
实话实说,当时的我,也不敢去救他。别到时候好心搭把手,反而被讹诈,麻烦可就大了!
正当我犹豫之际,那位老人的嘴里发出极为痛苦的呻吟声。我狠狠攥紧拳头,内心一直在抉择着。终于,在良心的驱使下,我拨打了120。由于肇事车辆已经逃逸,所以我又报了警。不久,救护车和警车几乎同时过来了。
半个月后,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
“请问你是范坚强先生吗?”
“是的!请问您是?”
“我就是前段时间你救我一命的那位老大爷!我打电话给你,就是来感谢你的!后来医生告诉我,要是再拖延几分钟,我这条老命就没了!所以真是太感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