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没有成形的男婴。
手术没几天,两人就开始享受新婚生活。赖雅带张爱玲到了一座古老的小镇上参观,流连忘返,到了晚上,吃过简单的饭菜后,又开始品着美酒,相拥读书,之前的痛苦似乎都化为虚妄。
对于这次意外,始终有人自责赖雅。如果留下这个孩子,张爱玲有个一儿半女,她的寡居生活会更丰富,这个孩子甚至会给她点来不一样的写作灵感。
可是,没有人比当事者更有选择权。张爱玲选择流产,当然有经济条件的原因,但她自己的成长之路太坎坷,她对孩子并没有特殊的爱怜。如果让她做母亲,她不见得比黄素琼更成功,她自己也有自知之明。
就像她自己说的:“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你会原谅现在的我。”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生活实在窘迫。赖雅几乎没有收入可言,全凭张爱玲补贴家用,而她的手头并不宽裕。她受够了没有钱的滋味,她养不起一个孩子。
比起孩子,张爱玲更需要的是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
初到美国的她人生地不熟,居无定处,经济状态亦不乐观,张爱玲需要归属感来缓解焦虑,一个对她关怀而又热情的男人来锚定她的漂泊。赖雅的出现犹如茫茫大海中的灯塔,她自己并没有固定收入,却几次三番给赖雅钱,其实更像是一种等价换取。
与一个可靠而信任的男人相比,钱财当然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