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文献资料的“例用”
“例用”即实例运用,资料的“例用”是指将选取的文献资料作为研究课题中的一个例子加以运用,即把资料作为研究中说明事理的例子、作为论证的例子等。资料的“例用”,有两种情况:一是以例证理,即先讲明道理,然后将资料作为说明道理的一个例子,采用的是“演绎法”。二是以例析理,即先将资料作为一个例子列出,然后对这一资料进行分析,从中导出所要说明或论证的道理,采用的是“归纳法”。
3.文献资料的“引用”
资料的引用是最常用的一种资料运用方式。资料引用可分为直接引用与间接引用两种形式。直接引用是指将文献资料中的原文直接引入自己研究成果的表述中,被引用部分用双引号标注出来。间接引用是指在理解原资料的基础上,用自己的语言重新编排后再表达出来,间接引用不需用双引号标注。无论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都需要以注释的形式标明出处。资料引用应简洁明了、准确无误、忠实原作。
4.文献资料的“合用”
资料的合用也是研究中运用文献资料时一种常用的方式,是将多种相关资料联合运用于同一研究目标,共同为同一目标服务的资料运用方式。有时单一的资料并不能充分地说明问题、论证事理,这需要多种资料组合使用,从多角度、多层面、立体地进行研究与表达。使用资料时要求所选取的资料各自有明确的分工,资料之间应能相互配合,避免出现资料间的前后矛盾、左右冲突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