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勉强过得去的阶段又拖了十年,可是怎样的十年呵!简直是风风雨雨的秋天。邦斯尽量巴结那些走熟了的家庭,以便保住饭桌上的地位。终于他走上了末路,替人当差,跑腿,几次三番的代替佣人和门房的职司。多少买卖都由这一个家庭派他到另一家庭中去探听消息,做个并无恶意的间谍;可是他跑了那么多回腿,当了那么些有失身份的差使,人家并不感激他。
“邦斯是个单身汉,”人家说,“他无聊得很,能够替我们跑跑才高兴呢……要不然他怎么办?”
不久他开始散布出老年人的那点儿凉意,像北风一般把人家的感情都吹凉了,尤其他是个又穷又丑的老人,那不是老上加老吗?这是人生到了冬季,鼻子通红,腮帮灰白,手脚麻木的冬季!
一八三六至一八四三之间,邦斯难得有人请吃饭了。每个家庭都不想再找他,他要上门,就耐着性子耽待他,像忍受捐税一样。大家觉得没有欠他一点儿情,甚至也不把他真正出过力的事放在心上。老人在那里混了一世的几个家庭,都不是尊重艺术的,它们只崇拜成功,只重视一八三〇年以后得来的果实:财富或地位。既然邦斯在思想上举动上都不够气魄,没有那种教布尔乔亚敬畏的聪明或才气,结果他当然变得一文不值,只是还不至于完全被人唾弃罢了。但他跟一切懦弱的人一样,受了社会的白眼不敢说出来。慢慢的他学会了把情感压在胸中,把自己的心当作一个避难所。好多浅薄的人,管这个现象叫作自私自利。孤独的人与自私的人的确很相像,使一般说长道短之辈毁谤好人的话,显得凿凿有据,尤其在巴黎,没有人肯用心观察,一切都快得像潮水,昙花一现像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