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是最野蛮、最残酷的刑法。枭示,也叫枭令。种诛就是族诛,一人犯罪,就按家按族的杀。此外有刷洗;有秤竿;有抽肠;有剥皮,还有黥刺、羽、劓、阉割、挑膝盖、锡蛇游种种名目的非刑。野蛮残暴的程度超过了历史上任何帝王。这种种酷刑,造成了朝官中的极度恐怖气氛,人人提心吊胆。据说在上朝时,朱元璋是否下决心大批杀人,很容易看出来。要是这天他掀玉带在肚皮底下,便是大风暴的信号,准有大批官员被杀,满朝官员都吓得脸无人色,个个发抖;要是这一天他的玉带高高贴在胸前,大概杀人就不会多。朝官按制度每天黎明就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几件大案发作以后,许多朝官在出门以前,就和妻子诀别,吩咐后事,要是居然活着回家,便阖家庆贺,算是又多活一天了。
用重刑惩治违法官僚,尽管杀死了多少万人,效果还是不大。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慨叹说: “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致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郭桓案发后,他又说: “其贪婪之徒,闻桓之奸,如水之趋下,半年间弊若蜂起,杀身亡家者人不计其数。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刖足、髡发、文身,罪之甚者欤!”他没有也不可能懂得封建专制的寡头独裁政治,地主阶级专政的残酷统治,官僚政治和贪污舞弊是分不开的,封建统治是以剥削人民为基础的,不推翻封建统治、封建制度,单纯地用严刑重罚,流血手段来根绝贪污,是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