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枪喝酒是我见过最厉害的,此公每天要喝白酒半斤,刺激灵感。有一回,应该是九月一日,只见老枪背个大书包出门,我以为他是怀念学校生活去念书了,没想到半天拎一包酒回来,放在写字桌上,开一瓶,喝一口,说,咱今天写个李白的小说。
我和老枪住的地方是那个盗版集团解决的。房租都是他们出,任务是每个月拿出至少十万字的东西。我们用的是最落后的电脑,存个盘等同于我们把泡面冲开的时间。每次我们写得饥饿不堪,总是泡个面,说,存盘吧。老枪边存边骂,丢吧,丢吧,都丢了。事实是我丢过文件,老枪因为对磁盘和电脑爱护有加,从来没有丢失过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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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住的地方到外滩有一个小时,每隔两天的黄昏,天知道老枪转什么路什么路的都要去外滩。
他本不住在上海,对外滩有一种天生的向往,还有和平饭店和暮色里的钟声。
我有一次和老枪去过,那次我们是叫车去的,因为刚拿到几千。我们叫的普桑穿过静安寺,穿过淮海路,看见美美百货。我们都在掂量手里的几千到那里能买几块手帕。然后穿过宝庆路,到达衡山路。
我们这时候和外滩是背道而驰的。路过衡山宾馆,看着老时光从视线里消失,路过地铁站,然后拐上肇嘉浜路,看着无数的写字楼在两边退后,无数穿得像个人样的人从里面走出,叫了一辆车后也消失了。老枪于是指责他们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写出如此差的文学作品。我提醒老枪说,那帮手里提个包的家伙不是写东西的。老枪说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