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
第一,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体现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要求。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城乡的发展不平衡是较为突出的矛盾。无论是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还是在收入分配等方面,农村都严重滞后于城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出来。这些问题解决得好坏直接影响“三农”问题的解决以及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可以为整合城乡资源搭建平台;为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提供机制;为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反映诉求开辟渠道;为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科学技术向农村扩散,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创造基础条件。
第二,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政府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也是党和国家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定。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了对“三农”工作的扶持力度。但要把这些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让亿万农民群众真正受益,必须通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这一有效途径。这是因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可以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农村社区公益事业建设,使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通过社区把服务送给农民,把实惠带给农民,把建设新农村的主动权交给农民,使各种捐助资金、项目、技术源源不断地流向农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长久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