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之路,还要继续走下去,这样的山,还得翻过一重又一重。然而,她终于还是怒了。那一天,她要上的一个电视节目,制作人居然要她穿比基尼上台。看着这个一点碎花布,千里快哉风的衣服,看着就眉如山重,眼似水沉。她连连摇头,在我们台湾,女人,是不穿这样的衣服的!
她在内心里呐喊,请尊重我!可制作人极为冷漠,声都不吭,把头一甩,眼角一横。斜刺里,几个已经换好衣服的歌星,笑意殷然。不要束缚你的思想!在江湖闯荡,没有一点豪情,怎么行?!经纪公司的人,言词圆润,企图要卸掉她的防御。可她始终摇头,眼看节目就要开始,经纪公司的人急了,实言相告:这是新人要走的一个程序。邓丽君依然坚决:那我宁肯从此不演唱。
不是她的思想不够开放,只是她不喜欢这样被勉强。经历了那些狂乱而粗鲁的歌场,她已经看到,日本的男人,对女人,即色即空,没有一点尊重。她可不想,她最最钟爱的演唱,被包装上了一层暗昧。
妥协的,是经纪公司的人,是电视制作人。左右衡量,蛟龙得雨,绝非池中之物,也就不能在一点小事情上伤了和睦。何况邓丽君是一个非常尊重经纪公司的人。到此为止,经纪公司为她安排的一切活动,她都欣然接受,苦没有说过,累也没有提过。就是在新加坡溜冰摔伤了腿,也还坚持回到日本,拄着拐杖上台,继续完成合约里规定的演唱,没有一点怨言,甚至都不曾提出请假。